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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诚信罚单”! 该出手时就出手
发布时间:2020-08-24 来源: 阅读13702次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对法院隐瞒了还款事实,还作了虚假申请。日前,石狮法院开出两张“不诚信罚单”,对两个执行案件中的不诚信诉讼行为依法进行惩戒,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价值体系。(详见8月11日《石狮日报》二版)
在建设诚信社会的当下,石狮法院开出“不诚信罚单”,对故意隐瞒事实和虚假申请等行为依法予以制裁,这不仅是对相关诉讼参与人的震慑,更是对诚信诉讼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通过该方式,可以更好地教育、引导诉讼参与人遵守法庭秩序,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共建诚信社会。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不诚信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不仅是因为法院是人民群众寻求正义的场所,更重要的是任何人都应畏惧司法权威,不能因一己私利亵渎法律,让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
此外,在正常的社会活动与交往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诚信行为。如市场交易、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当事人因不守诚信,不仅给自己蒙羞,还可能导致整个行业受损。为此,笔者建议应建立更多行业的诚信守则,加大对不诚信行为人的信用惩戒,让他们为不诚信行为付出更多代价。因为诚信,不仅是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一份契约,更是自己与良心的一个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