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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石狮市南北一路东侧商住楼14号房地产
发布时间:2022-06-14 来源: 阅读2198次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闽0581执恢992号
许基修、许宏挂、林秀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秀支行与被执行人许基修、许宏挂、林秀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拍卖或变卖许宏挂所有的址在石狮市南北一路东侧商住楼14号的房地产,并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或变卖。根据相关规定,本院向相关部门进行询价后,拟以1958634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捌仟陆佰叁拾肆元)作为该房地产第一次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价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石狮法院联系人:林强,联系电话:0595-88617602。